邵阳:召开《邵阳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办法》听证会

时间:2022-10-12 10:34:13 来源: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作者:唐海明 徐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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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“作为自建房的经营者,我认为在第三章中谁所有、谁负责这一规则上应该增加一点,自建房所有人应该承诺用于经营的房屋是未加层、未改建的。”大祥区代表在听证会上说道。10月11日,邵阳市政府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召开《邵阳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听证会。黄荣浪支队长出席,各县市区、各有关部门听证代表及市、县消防救援人员代表共70余人参加听证,会议由曹铁牛副支队长主持。

会上,市消防救援支队介绍了《办法》制定的历史背景、主要亮点、实施难点等情况,对《办法》制定的法律依据、相关政策等进行详细解读,各县市区、各有关部门听证代表依次陈述了听证意见,相关负责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、说明。

会上,黄荣浪支队长对此次听证会进行点评,就如何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三点建议:一是要站在胸怀“国之大者”的高度,认识维护当前消防安全稳定的重大意义,做到心中有大局、心中有责任,时刻绷紧安全防范“弦”;二是要站在维护“城市形象”的高度,认清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复杂形势,扎扎实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;三是要站在守护“百姓安康”的高度,充分认领营造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神圣使命,合力做好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
据了解,《办法》共29条,分为总则、消防工作职责、消防安全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5章,其中总则11条,消防工作职责4条,消防安全管理8条,法律责任3条,附则3条。

《办法》比较完整和系统地构建了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,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工作职责。同时,结合邵阳市机构改革实际,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原则,《办法》对各职能部门在经营性自建房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细化。

该《办法》的制定,是邵阳市委、市政府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重大决策,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,是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,属全省首创。

责编:蒋伟岸

来源: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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